法律依據:中國* * *黨黨章第三十三條,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地方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支持和保障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黨委(黨組)發揮領導作用,把好方向、管好大局、保落實,按規定討論決定企業重大問題。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基層黨組織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保證和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本企業的貫徹執行;支持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廠長)依法行使職權;依靠職工群眾,全心全意支持職代會工作;參與企業重大問題的決策;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領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工會、* *共青團等群團組織。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領導工會、* *青年團體等群眾組織,團結和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社會團體中黨的基層組織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領導工會、* *青年團等群眾組織,教育管理黨員,帶頭服務群眾,促進事業發展。
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的黨的基層組織發揮著戰鬥堡壘作用。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的黨的基層組織,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同時保證行政首長充分行使職權。
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在國家機關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領導人完成任務和改進工作,教育、管理和監督包括行政領導人在內的每壹個黨員,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