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人事檔案直接寄到原籍人事局,人事局不收。檔案有兩種存放方式,壹種是存放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的人才服務中心,另壹種是存放在有資質的單位。根據勞動部和國家檔案局的限制,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的公司僅限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中型公司,公司黨組織在接收和保管人事檔案前為黨委壹級。其他的民營公司,如合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都沒有人事檔案的管理權和接收權。
對於沒有檔案接收權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首先與當地人社局簽訂人事檔案托管協議,由人社局托管公司人事檔案,按照每份檔案10至20元/月不等的標準向人社局繳納托管費。公司這樣做比較好。第二,根本不需要檔案。職工自己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決檔案保管,檔案保管費由職工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十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級的變更和解密,依照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