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出海捕魚需要到所轄的邊防派出所登記,《海上船舶戶口簿》和《海上船民證》才能出海。辦理漁民(船)證後,需要進行年審。凡是不能隨便出海捕魚的都要申請許可證,而且這樣做是要收費的。沿海捕撈應隨船攜帶出海船舶戶口簿和船民出海證明。沒有證件的船舶或人員不準出海。隨本省沿海船舶出海的外來務工人員,應當向當地公安邊防機關申領出海船民證,漁民應當向公安邊防部門申領出海船民證或者出海船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六條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漁業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重要漁業水域和漁港設置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可以設置漁政檢查員。漁政檢查人員執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賦予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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