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盜竊罪,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盜竊行政處罰流程:
1,立案:如發現盜竊,將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
2.調查:指定專人負責立案,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人員應當回避。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在調查時應當出示證件,並允許當事人進行申辯。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
3.審查:對違法事實、證據、調查取證程序、法律適用、處罰種類和幅度、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進行審查,提出處理意見;
4.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制作行政處罰告知書,送達當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符合聽證規定的,制作並送達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5.決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行政處罰通知書、當事人陳述或者聽證等內容。
6.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依法送達當事人;
7.強制執行:依照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對違法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盜竊數額的犯罪標準,各省市不壹樣,國家法律給各省市具體法律,根據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來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哄搶、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