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原副市長劉誌華終於站在了被告席上。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昨日上午8時,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該院第壹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誌華被控受賄罪壹案。
劉誌華和他的情婦只被指控受賄。
衡水市檢察院指控,劉誌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600余萬元,其中濫用職權為情婦王建瑞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劉誌華僅被控受賄。根據法院公告,王建瑞受賄案將於今日在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壹審判庭公開審理。王只被指控犯有受賄罪。
情婦是壹家建築公司的老板。
衡水市官員非常重視對劉的審判。第壹審判法庭是衡水中院最大的法庭,可以容納300多人。昨天早上7點45分左右,劉誌華的妻子和兒子在律師的陪同下進入法庭。據相關人士透露,兩人曾在13下午辦理過旁聽證。“沃安案例”系列活動近日舉行。劉誌華系列“沃安案”接連開庭,吳梅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忠案也在衡水中院開庭審理。
張鐘元曾任物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物美商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美商業)董事長。因劉誌華案於2006年6月165438+10月65438+3月3日被警方帶走。
張文忠被指控的罪行包括賄賂、挪用資金和欺詐。與他壹起受審的還有物美前商業高管張維春,他涉嫌欺詐。然而,張案的起訴書並未顯示與劉誌華之間存在直接的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