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構成犯罪,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盜用他人身份證信息壹般會被罰款,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甚至判刑。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偽造是指無權制作身份證的人制作假身份證。塗改,是指通過塗改、擦除、拼接等方式在真實身份證上進行更改,改變姓名、年齡等事項的內容。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冒用他人身份證或使用冒用身份證;
2.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盜竊、搶奪、銷毀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