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保單存在壹定的風險,風險如下:
1.保險單的法律效力風險。
業務員在國內辦理完投保手續後,偽造中轉記錄並收取保費,實際在境外簽發保單,或直接在保單上註明簽署地為香港或澳門。這樣的保單是無效的,不受內地法律保護,也不符合港澳地區的投保條件。
2.法律風險適用於爭議。
雖然業務員組織在境外購買或在境外正常消費形成的保單,根據港澳法律是有效的,但壹旦發生糾紛,被保險人無法得到內地法律的保護。
3.索賠證據風險。
由於壽險合同通常履行時間較長,長期定居內地的投保人在索賠取證時面臨的法律風險非常嚴重。不僅要仔細研究合同條款,充分了解港澳地區的相關法律規定,還要仔細考慮未來幾十年涉外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會遇到的諸多法律問題,包括相關法律的調整。
4.保單維護風險。
港澳地區的保險公司在內地沒有合法的營業機構,難以保證為投保人繳納續保保費、變更受益人地址、變更繳費方式、申請保險賠償等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5.償付能力和其他風險。
港澳很多保險公司規模都不大。由於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倒閉的情況並不少見。而且外幣保險有壹定的匯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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