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備案流程:
1)接收案例
1,了解基本案情;
2.獲取涉案證據;
3.建立委托代理關系;
4.辦理案件審批;
5.開壹張收費收據;
6.收取代理費。
2)補充證據
1,律師調查收集涉案相關信息;
2.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三)案例分析
1,編譯所有涉及的信息;
2.總結基本情況;
3.起草訴狀(抗辯、反訴);
4.列舉證據;
5.本案爭議焦點的法律分析(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
6.討論值得討論的問題;
7.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規
4)壹審階段
1,確定法院(管轄權異議);
2.準備依法應當提交的相關材料;
3.辦理備案手續;
4.再次與當事人溝通相關事宜;
5.收集法院傳票;
6.庭審前準備(代理詞、證據清單);
7.開庭;
8.與法院和當事人溝通案情;
9.接收判決書或裁定書;
10,服刑(或上訴);
11,收盤記錄;
12,整理檔案。
1.親屬稱謂(QīnShǔ):血親和姻親的稱謂,或者是有血親和姻親關系的人的相互稱謂。在古代,凡是同姓的人和異姓的外族人都稱為親戚,通常指任何五代以內的血親或姻親。
2.血親:
婆媳:丈夫,又稱夫、夫、情人、官、相公、夫、情人、卿卿我我、夫、陌、老、妻。
妻子:妻子,又稱夫人、妻子、情人、妻子、妻子、情人、妻子、老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