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說明:
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啟了我國法典化立法的先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典共1260條,分為總則、財產權、契約、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附則七個部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全文。
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作出了明確細化的規定,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法律的本質:
1,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這表明了法律的階級性。法律不是超階級的,它總是體現著某個階級的意誌。
2、法律只能屬於統治階級:
法律在經濟上和政治上只能是統治階級,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3.法律是統治階級的階級意誌的體現:
法律是通過自己掌握的國家權力把自己的意誌上升為國家意誌,即不是統治階級個人意誌的體現,也不應該是統治階級個人或部分(階級、階層)意誌的體現。
4、法律是統治階級基本意誌的體現:
不是所有意誌的化身。統治階級的意誌應該通過各種方式來體現和實施。法律不可能包羅萬象。它只規定和調整統治階級的基本利益和基本社會制度以及重大社會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