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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制是壹種人類買賣婚姻。為什麽清朝會出現這種制度?

清代典妻制度的出現,更多的是社會原因。當時的社會風氣使得貧富差距比較大。許多農民窮得買不起食物,不得不“賣妻”。在他們眼裏,妻子就相當於他們最後的私有財產,他們被迫典當妻子。當然,當情況好轉時,他們也可以贖回妻子,這其實是壹種無奈的做法。

按照百科全書的解釋,典妻制是人類買賣婚姻的壹種形式。它和妓女壹樣,是正式婚姻制度的補充。“典”的意思是典當和出售。說白了就是“賣老婆”的意思。但它和真正的“賣妻”還是有壹定區別的。有“典”就有“贖”。到期可以贖回老婆,但如果過了期限還不贖回,那就是“死”,以後和妳沒關系。

典妻制度的出現大概有這些因素:1,傳宗接代觀念的影響,2。生活所迫?3.政府約束不足?4.封建社會宗法思想的影響。?

在中國古代,“夫權”和“父權制”常年積澱在女性的思想中。已婚女人依賴男人。無論她老公做什麽決定,妳都無權反駁。那時候,妻離子散制度下的女性是沒有話語權的,無論她們多麽不情願,也是無可奈何。

典型的老婆,其實就是壹個租賃和典當,對象是自己的女人。古代自然環境惡劣,人們基本上是靠天吃飯。許多農民遭受自然災害,隨時可能破產。遇到自然災害,家裏最小的都養活不了自己。這個時候,如果妳有媳婦,就拿出來當了。把媳婦典當給那些地主或者沒有老婆的人來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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