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電業局投訴,如果發現電業局員工亂收電費;
2.向物價局投訴電價是物價局批準的,如果電力局亂收電費;
3.向12315或電力部門舉報,如果收費員在核定價格之外收費;
4、到法院,如果其他途徑解決不了問題。
電費收費標準及監管;
1.電費構成:電費通常由基本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電網公司服務費構成;
2.電價的確定:電價通常由國家發改委或地方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成本、市場供求等因素確定;
3.電費監管:國家能源局和地方能源監管機構負責監管電力市場運行,確保電價的合理性;
4.電價調整:電價可根據能源市場變化、政策調整等因素進行周期性調整;
5.電費公示:電力公司有義務向用戶公開電價信息,確保收費的透明度。
綜上所述,投訴電費不合理的途徑包括向電業局、物價局、12315或電力部門反映問題,解決不了問題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四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費中收取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地方集資辦電收取額外電費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制定辦法。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