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特點包括:1。正式,即官方和國民;2.階級性。法律是壹個國家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具有統壹性和權威性;有時法律也反映被統治階級的意誌和利益,所以也是中立的、公開的;3.社會性。又稱法律的物質約束,是法律本質的最根本特征。
法學基本特征:1。規範性和普遍性。法律的普遍性是指法律規範在國家權力範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對社會全體成員有效,人人都必須遵守;2.它有嚴格的結構和層次。法律的每個法律規範在邏輯上由三部分組成:假設、處理和制裁;不同的規範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系,不同的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構成了壹個緊密聯系的整體。法律有法定的創制方法和表現形式,不同層級的規範性文件之間有嚴格的隸屬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