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地區的差異,電梯的維護費用也會有所不同。根據相關規定,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按家庭人數收費:每人每月最高10元。
2.按建築面積收費: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0.3元。
三、12層及以上高層住宅電梯:收費標準以政府指導價為準。
四、多層、小高層、非住宅電梯:收費標準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
5.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可簽訂協議,按雙方協商同意的標準收費。
六、企業自籌資金改造電梯住宅樓:按雙方約定的標準,可簽訂協議並收取費用。
七。房屋改變用途或經營活動:物業可與業主協商約定電梯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281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所有權人。經業主同意,可用於電梯、屋頂、外墻、無障礙設施的局部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