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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玩城黃牛違法嗎?

觸犯法律。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黃牛”那裏賣醫學註冊證是壹個賺錢的行當,因為其經營的註冊證屬於壹種醫療資源。對此,公安部、衛生部2012聯合發布的《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也明確了該行為的行政違法性,相關行政機關可依法對責任人作出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臺州公安機關關於懲治交警服務窗口不良習慣的相關規定中的“五個壹律”;

1.壹旦發現公安窗口的“黃牛”,壹律行政拘留;

2、涉嫌犯罪的,全部刑事拘留;

3.凡有“黃牛”現象的,由單位負責人約談;

4、造成群眾鬧事的,對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予以免職;

5、上級部門定期組織紀委、督察、法制部門進行回頭看,因監督不到位,追究上壹級領導的責任。第十壹條在辦理治安案件中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賭博用具、吸食、註射毒品用具以及本人直接用於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工具等違禁品,應當予以沒收,並按照規定處理。

違反治安管理取得的財物,應當追繳並返還被侵害人;沒有侵權人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登記、公開拍賣或者處置,所得收入上繳國庫。

第十二條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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