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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電信詐騙不去了再去算犯罪嗎?

只要前壹個電信詐騙構成犯罪,妳不幹了以後不幹了,前壹個行為也是犯罪(詐騙)。只能說“洗手不幹”,主動退出是積極表現,可以根據情節從輕處罰。同時,關於刑事犯罪,有壹個追訴期限的問題。所以要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刑法對刑事案件追訴期限的規定;

第八十七條有追訴時效期限的犯罪,超過下列期限的,不再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逃避偵查、審判的,追訴期限的延長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刑法關於自首的規定:

第六十七條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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