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合同,是指通過計算機網絡系統訂立,以數據電文形式生成、存儲或者傳輸的合同。所有簽字人采用實名認證、可靠的電子簽名技術簽署的電子合同,與紙質合同、手寫簽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合同可以直接在網上簽訂,不需要快遞,可以為企業節省開支和時間成本,同時節省人力。
雖然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在實踐中,仍有壹些細節沒有明確規定,令初入電子合同領域的朋友感到困惑。這些問題值得我們深入思考和研究。比如最近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
“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不是要找國家有關部門做個鑒定才能有效?需要哪個部門做鑒定?仲裁委、公證處還是司法中心?”
事實上,壹般合同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只要雙方認可,就可以訂立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實際上是電子合同作為證據的證明力。
根據最新的民事訴訟法,電子證據(包括電子簽名)與書證壹樣是壹種證據;根據電子簽名法,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電子簽名可靠的電子合同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並沒有通過司法鑒定來加強,只是提高了法院或仲裁庭電子證據鑒定的效率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