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駕照具有法律效力。電子駕駛證和行駛證只適用於駕駛員在當地城市的道路檢查。如需到窗口辦理相關業務,仍需攜帶紙質駕駛證到窗口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考核合格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簽發來華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二、駕照怎麽換
1,準備各種材料;
2.去醫院體檢;
3.去車管所或者各車管所;
4.排隊取號;
5.受理窗口辦理;
6.在收費窗口繳費;
7.在頒發窗口獲取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