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咖啡替代品,可可
3002茶和茶替代品
3003糖
3004糖果,南方糖
蜂蜜、糖漿和非醫療營養品
3006面包蛋糕
3007方便食品
3008米,面粉(包括全谷物)
3009面條和米粉制品
3010膨化食品
3011豆粉,食用面筋
3012食用澱粉及其制品
3013食用冰及冰制品
3014鹽
3015醬油和醋
3016芥末、味精、醬油、醬及其他調味品
3017酵母
3018食用香精香料
3019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記。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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