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電子煙管理,規範電子煙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制定《電子煙管理辦法》。
《電子煙管理辦法》的作用;
1.限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並要求銷售者核實購買者的年齡和身份。這將有助於防止未成年人接觸和使用電子煙,減少對其健康的潛在危害。
2.禁止使用: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校園等區域使用電子煙。這樣可以減少二手煙的暴露,保護公眾免受電子煙可能帶來的危害。
3.生產銷售管理:要求電子煙生產銷售者登記備案,標明產品信息和成分。這有助於確保產品的質量和安全,並向消費者提供透明的信息。
4.宣傳和警示:加強對電子煙危害的宣傳和警示,提高公眾對電子煙風險的認識。這樣可以增加公眾對電子煙的警惕性,減少使用電子煙的人數。
5.強化監管:加強電子煙市場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虛假宣傳和侵權行為。這將有助於維護市場秩序,減少假冒偽劣產品的流通,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6.科研鼓勵:鼓勵與電子煙相關的科研,深入了解其對健康的影響。這可以為制定更有效的管理政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支持。
綜上所述,電子煙管理辦法旨在建立健康安全的電子煙市場環境,降低電子煙對公眾健康的潛在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二
本辦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電子煙的生產、經營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