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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調查取證方法

法律分析:壹、自行取證或委托律師調查取證。

二、公證機關公證保全。

第三,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第四,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

動詞 (verb的縮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查取證。

六、通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根據案件需要,受委托的律師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壹條* * *在訴訟過程中,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在情況緊急,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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