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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還押金的法律依據

法律主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壹百壹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存款和存款是完全不同的。簡單來說,押金可以退,押金不退。所以在簽合同的時候,大家壹定要看清楚,合同上寫的定金是不是定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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