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上午,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汕頭市澄海法院實施協同執行,出動機械、人力排除障礙,將位於澄海區外浦工業區的廣東佳達早教科技有限公司廠房交付買方使用。“汕頭法院”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對整個執行過程進行了視頻直播。汕頭中院和澄海法院開展協同執行行動。
案例回放:
廣東澄海某銀行支行蔡某生與廣東佳大早教科技有限公司、賈、農之間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民間借貸糾紛案,經澄海法院調解判決結案。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還款義務,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過1多個小時的拆除清理,佳達公司兩個大門前的障礙物被徹底清除。去年10月20日10,澄海區法院裁定查封扣押佳達公司擁有的註塑機22臺、塑料粉碎機4臺。
嘉達公司位於澄海外浦工業區的廠房兩次拍賣,因申請人全部拒絕接受以實物抵債,法院依法裁定變賣該房產。
今年4月5日,廣州某建築裝飾公司以最高價10745元競得上述房產。
65438+去年10月26日下午,澄海法院執行人員到嘉達公司查封時,發現公司前門、後門被他人封堵,無法執行。
案外人黃某群在門口阻撓執行,稱賈欠其借款及利息近65438億元,且賈已承諾擁有其廠房及廠房內的機器設備,法院無權采取強制措施。
被執行人當場向黃某群說明法律,告知其權利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以及阻礙執行的後果,但對方不聽勸告,導致無法當場查封機器設備。
此後,法院兩次組織執行局幹警和法警隊前往現場扣押設備,均遭到黃某群等人的強烈阻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