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可以辦理異地身份證。1.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需監護人陪同)持相關證件和材料到居住證登記地的公安局戶籍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下轄派出所)提出申請,公安機關采集申請人指紋信息,出具居民身份證領取證明;您可以選擇在註冊窗口或通過郵件領取。2.申領居民身份證60日後,申請人持戶口簿和《領取居民身份證證明》到受理單位,經核對指紋信息、核對登記事項無誤後,領取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法律客觀性:
《公安部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掛失補領制度的意見》第二條第壹款第壹項,實行居民身份證異地換領補領。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改革現行的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制。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