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人的應當承擔行政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打人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打人的責任如下:
1.因民事糾紛引發打架鬥毆的,雙方應當根據過錯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壹般來說,甲方的過錯責任更大。如果對方先侮辱誹謗,情節惡劣,責任另當別論;
3.如果壹方無故毆打另壹方,被打的壹方可以采取正當防衛,不需要對給對方造成的損害承擔法律責任;
4.致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如何認定毆打他人的情節為輕微?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情節較輕:
1,因親戚、朋友、鄰居或者同事之間發生糾紛,雙方都有過錯的;
2.在校學生互相毆打,後果輕微;
3.行為人的毆打行為是由被害人的在先過錯行為引起的;
4.傷害後果相對較輕;
5.其他情節輕微的。
綜上,是邊肖對打人需要承擔什麽責任的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4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