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70年產權到期可自動續期。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使用年限為70年。期滿後,可以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繳納土地出讓金,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的問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59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二,產權五十年和七十年有什麽區別?
有以下不同之處:
首先,貸款條件不同。大部分50年產權的房子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期限短。雖然總價低,但是首付壓力和月供壓力比較大;
第二,安定下來。很多購房者在壹個城市買房,是為了定居,為後期生活的便利提供保障。根據相關規定,只有擁有70年產權的房屋和擁有住宅用地的酒店式公寓才符合落戶標準;
最後,相關法律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應當依法辦理續期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也就是說,70年期滿後,房子的主人仍然可以住在裏面。但是50年的產權就不壹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