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喪葬費的計算標準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總和為準;
2.南京某企業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6000元。
喪葬費的計算方法:
1.基本概念:喪葬費是指為支付死者喪葬相關費用而給予的壹次性經濟資助;
2.計算依據:喪葬費的計算通常以當地經濟水平和相關政策法規為依據;
3.計算方法:喪葬費可按死者生前工資水平、社會平均工資或某壹固定標準計算;
4.支付方:喪葬費的支付方可以是政府、社會保險機構或死者生前的工作單位;
5.相關規定:具體喪葬費標準和支付方式應參照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綜上所述,80歲喪葬費的計算標準是以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總和為標準,而南京市企業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是6000元。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計算,按照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