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和律師的區別如下:1,適用性不同。法律援助只適用於特定群體和案件,律師適用於所有群體和案件;2.不同特點只有自然人,而不是公司,才能獲得法律援助。律師可以代理自然人、公司和其他組織作為民事法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3.不同的是針對性的法律援助只針對訴訟案件,律師可以將觸角伸向訴訟壹線,避免通過訴訟解決糾紛;4、不同人員的法律援助壹次只分配到初步階段。如果壹個試用級別結束並成為下壹個試用級別,它可能不會被分配。即使指派,也需要重新提交申請,重新指派其他律師,即壹個法律援助律師只能參與部分案件,不能全程參與。如果律師不主動終止委托,可以壹直到強制執行階段,也就是拿到錢為止。5.委托方式不同。法律援助律師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無需當事人或其親屬自行委托;非法律援助律師需由當事人或親屬委托,在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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