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該怎麽做?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時,應該怎麽做?

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履行統壹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壹項或者多項應急措施:

(壹)組織搶救和治療受害者,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威脅人員,並采取其他救援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記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施交通管制等控制措施;

(3)立即修復受損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向受威脅人員提供住所和生活用品,落實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等保障措施;(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相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相關場所,暫停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人群活動或者生產經營活動,采取其他防護措施;

(五)啟用本級人民政府設定的財政儲備資金和應急救災物資,必要時調用其他急需的物資、設備、設施和工具;

(六)組織公民參與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專長的人員提供服務;

(七)保證食品、飲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八)嚴厲查處囤積居奇、哄擡價格、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穩定市場價格,維護市場秩序;

(九)依法嚴懲哄搶財物、擾亂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和衍生事件的發生。

如遇突發公共事件,公眾可通過110、119、120、122等各種應急電話及時舉報。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運用應急知識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及時規避風險;參與並協助政府相關應急管理部門應對突發事件;以樂觀的心態面對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努力恢復重建。

  • 上一篇:2022年3月1日起,個人微信支付寶二維碼不能用於業務收款。
  • 下一篇:2022年河南聯考民法考試必備知識點匯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