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由於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退伍軍人在社會上往往無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或者權益根本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就當時的法律法規而言,當時只有退役士兵的通知規定,根本沒有壹套完整的法律法規,缺乏壹定的強制性,導致退役士兵這壹群體在法律意義上得不到認可。有些士兵退役後突然發現自己的壹些個人檔案根本就是錯的,這是退役時沒有和地方做好交接的結果,直接影響到退役士兵退役後的工作問題,有的甚至因為不能及時上交個人檔案而失去工作機會。
退伍軍人保障法出臺後,這種情況將徹底改變。從這部安保法的內容來看,全文規定了從現役到退役,每個部門必須負責什麽。如果某個環節出了問題,某個部門就會被問責。這種做法使得各部門的責任非常明確,也促進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得到很好的保護。
此外,《退役士兵保護法》的頒布也為現役士兵的退兵指明了路線。因為我們正處於改革時期,很多法律法規還沒有出臺,現在退伍軍人保障法的出臺直接指明了方向。就是以後退役士兵的安置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除了能夠重新安置,他們還可以按月恢復並領取退休福利。如果想從事陸軍司令的工作,可以繼續工作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