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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敗風險防控措施

反腐敗風險防控措施:

1.重視和加強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增強幹部的責任感和意誌力,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政績觀,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築牢思想防線,不斷提高綜合素質,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從根本上降低內部政治、思想和道德風險;

2.認真落實“三會壹課”和“領導幹部學習筆記制度”,加強政法學習,統壹思想,提高認識,增強領導幹部的責任感和綜合素質;

3.教育全體幹部職工在單位做有道德、有文明、有愛心的優秀幹部職工,在家庭做勤勞孝順、有傳承的父母和成員;

4.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定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領導帶頭認真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嚴於律己,以身作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監督管理。站領導嚴格執行個人收入申報制度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5、制定獎罰措施,嚴格工作紀律,加強監督檢查。激發全站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監督,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監察機關是人民政府行使監察職能的機關,依照本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進行監察。第三條監察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第四條監察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重視證據,重視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第五條督導工作應當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制度建設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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