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古代歐洲哪個國家頒布了十二銅表法,這個法典叫什麽?關於這個問題,我認為是十二銅表法,公元前452-451年,在平民護民官的強烈要求和平民的努力下,古羅馬編纂了十部法律表,刻在十個銅版上,在羅馬廣場上公布。但他主要是貴族編制,為貴族利益服務,引起平民不滿。公元前450年增加了兩個表,就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包括債法、繼承法、婚姻法、訴訟程序等各個方面,基本上是羅馬傳統習慣法的匯編,表現出維護貴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傾向。“十二銅表法”體現了古羅馬人的法治精神和壹個奴隸制國家的本質特征。“十二銅表法”是羅馬成文法的開端。《十二銅表法》內容廣泛,包括民法、刑法和訴訟程序,基本上是習慣法的匯編。法律條文反映了羅馬奴隸所有制社會的早期狀況。明文規定維護私有制和奴隸主貴族的權益,保護私有財產,嚴懲破壞私權者。《債務法》規定,債權人可以扣留不按時還債的債務人,甚至可以將他們賣為奴隸或處決。家庭法賦予父母對家庭成員的絕對權力,可以將孩子賣為奴隸。法典禁止貴族和平民通婚。繼承法既實行意誌自由,又規定財產在氏族內部繼承;處罰方式不僅采用罰金,還保留了同形報復。這說明當時社會上還有氏族制度的殘余。《十二銅表法》對貴族濫用權力做出了壹些限制,貴族不能再根據法律隨意解釋法律,這是後來羅馬法的起源,對中世紀和近代歐洲法律產生了重要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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