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侵權、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建築糾紛...當妳對各種民商事糾紛無所適從的時候,妳能想到的只有“我該怎麽辦,找誰,找什麽樣的律師?下面為妳分析壹下民商事訴訟律師的作用。
1.受當事人委托,代理各種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權屬糾紛、建設工程糾紛、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糾紛進行民商事訴訟;
2.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為處理部分婚姻家庭糾紛和繼承糾紛,進行民事訴訟;
3.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擔任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解決壹些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爭議案件(如選民資格案件、公示催告等。);
4.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為處理部分勞動爭議、保險爭議、票據爭議,進行民事訴訟;
5.負責起草訴訟文書;
6.負責調查和收集證據材料;
7.負責就訴訟出具法律意見;
8.參加法庭聽證和調解。
民商事訴訟律師的業務範圍:
1.家庭糾紛:離婚、財產分析、繼承、贍養、扶養糾紛等。
2.合同糾紛:買賣、貸款、擔保、承包、租賃、運輸、建築、房屋買賣、合夥協議等各種合同的確認、解除、違約、賠償等糾紛;
3.物權糾紛:物權確認糾紛、所有權糾紛、擔保權糾紛、用益物權糾紛;
4.知識產權糾紛: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權屬確認、侵權及合同糾紛;
5.勞動爭議案件:勞動合同爭議、人事合同爭議的仲裁和訴訟;
6.侵權糾紛:包括產品責任、醫療事故、交通事故、環境汙染等侵權責任和損害賠償;
7.環境與礦業糾紛:環境汙染侵權訴訟、礦業權屬、投資、並購、合作等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