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對於非法獲得的資金,依法應當給予什麽?

對於非法獲得的資金,依法應當給予什麽?

壹種是沒收、追回或命令歸還。對被調查人非法取得的財物,監察機關可以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目的是防止違反職務的公職人員獲取不正當經濟利益,挽回因其違法職務給國家財產、集體財產和公民個人合法財產造成的損失。“沒收”是指將非法取得的財物強行收歸國有的行為,沒收的財物全部上繳國庫。“追繳”是指追繳非法取得的財物,並將追繳的財物返還原主或者原持有人的行為;依法不應當返還的,應當上繳國庫。“責令退賠”是指責令違法的公職人員返還非法取得的財物,或者非法取得的財物已經滅失或者毀損的,以相當於其價值的財物予以賠償的行為。責令退還的財物,應當直接退還原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無法退還的,上繳國庫。

二是隨案移送。被調查人涉嫌犯罪所取得的財物,在依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應當隨案移送,以保證檢察機關順利開展審查起訴工作。對隨案移送檢察機關的財物,監察機關應當制作移送登記表。在與檢察機關辦理交接手續時,雙方應當逐壹核對財產情況和相應的犯罪事實,做到心中有數。需要註意的是,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後,檢察機關應當將涉案不明財產返還監察機關,監察機關應當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處理。對非法取得的財物,可以依法予以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調查人的合法財產,應當返還原財產,原財產被消耗或者損壞的,應當以與其價值相當的財產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十六條* * *經調查,監察機關應當依法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違法所得財物;涉嫌犯罪所取得的財物,應當隨案移送人民檢察院。

  • 上一篇:電話壹直接通,但是已經快100天沒人接了。法律能判定為失蹤嗎?
  • 下一篇:法醫檢驗是做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