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述能否作為證據,主要看陳述是否能被雙方簽字證實。如果雙方都是企業,聲明加蓋企業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簽字,壹般認為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只是壹般工作人員簽字,則需要相關的委托證明,否則可能沒有效力。如果什麽都沒有,那當然沒有效果。
法律依據
《民事證據裁判規則》第壹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有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依法作出裁判。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對負有舉證責任的壹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審查,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明的事實存在的可能性很大的,應當認為該事實存在。人民法院對有舉證責任的壹方當事人提供的反駁其主張的事實的證據進行審查後,結合相關事實,認為待證事實的真實性不明的,應當認為該事實不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證明事實應當達到的證明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