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自中標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收到招標供應商書面質疑後7個工作日內對質疑作出答復。供應商對招標采購單位的答復不滿意或招標采購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的,可在答復期滿後15個工作日內按有關規定向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招標投標法》第十壹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邀請招標。
第十三條
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的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的資金;
(二)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第二,招標的條件是什麽?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理環境限制,只有少數潛在投標人可以選擇;
2、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合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3、公開招標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