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條規定,個人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和榮譽權。如果七旬老人因為村民碰瓷而受到人身傷害,包括身體傷害或者精神創傷,他有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這種情況,老人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提起訴訟。根據法律規定,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老人能證明碰瓷的行為是故意的或者是不是故意的,就可以要求賠償。賠償金額應當包括醫療費、營養費、交通費等直接合理的損失,並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增加。
法院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采取壹系列程序,包括聽證、取證、辯論等。法院將根據現有證據和法律規定,判斷是否支持老人的訴訟請求。
當然,以上是壹般的處理方式,具體的應對措施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因此,建議老年人咨詢專業律師,獲得更準確的法律咨詢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