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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中傷在法律上哪裏?

惡意中傷解釋:?誹謗:攻擊和奉承他人。用惡毒的語言誹謗和陷害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實,作虛假報告,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嚴重行為。“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捏造犯罪事實,以圖使被誣告的人受到錯誤的偵查、起訴和審判。

第二百四十六條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當然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構成誹謗罪的誹謗罪必須情節嚴重,而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誹謗罪必須限定在不夠刑事處罰的範圍內。侵害名譽的民事行為比誹謗罪和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誹謗罪違法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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