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條規定,壹方不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貨幣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條非貨幣債務的實際履行責任和違約責任。壹方不履行非貨幣債務或者履行非貨幣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a)在法律上或事實上無法履行;
(二)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過高;
(三)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請求履行。
有前款規定的例外情形之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解除合同權利義務,但不影響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壹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能履行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由第三人代為履行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