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略大。寫標題有兩種方法。
壹種是直接由文學名組成。即寫“收條”或“收條”字樣。
另壹種是用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正文從第二行的頂部往下寫。如果用“今天收到”、“現在收到”、“收到”作為標題。
主體
正文通常寫在第二行的兩個空白處,但標題為“今日收到”的收據不是空白的。正文壹般要寫明以下內容,即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寫在畫上的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名字
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具體收錢的日期壹般要加蓋部門公章。是有人經手的,名字前面壹般會放“經手人:”這幾個字。代為收取的,應當在名稱前加“收貨人:”字樣。地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分為紅色地契和白色地契,紅色地契具有法律效力。
典當和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件。它規定了土地數量,位置,四個邊界,價格,購買條件等。,由雙方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字蓋章。它是土地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文件。
地契是賣方寫的,包括土地面積,位置,四區,地價,轉讓條件,雙方,親戚,鄰居,中間人,官員的簽字蓋章。
向政府繳稅前的地契稱為“白地契”,政府核對地契繳稅後稱為“紅地契”。只有“紅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買方保管,作為土地所有權憑證,可用作抵押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征地條例頒布前(1953 11個月前)允許買賣土地,買賣土地時仍需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