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為夫妻壹方的全部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婚後死亡,財產歸誰所有的問題,要看不同情況。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27條規定,繼承順序如下: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如果婚前財產是女方的個人財產,那麽男方去世後,財產不參與分割。如果婚前財產是男方個人財產,那麽財產就進入繼承程序,由女方、子女、男方父母平均分配。
而如果房產是夫妻共有的,那麽女方有壹半財產,剩下的進入繼承程序,女方可以再得到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