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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違約有哪些規定,法律後果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本違約法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10條。其中規定,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根本違約的後果是:1,宣告合同無效。2.運送替代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百壹十條因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買受人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出賣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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