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彩禮的數額是夫妻雙方協商的結果,應本著真誠、公平、合理的原則。夫妻雙方在考慮彩禮金額時,應充分考慮對方的經濟狀況、家庭背景、年齡等因素,不能只把金額作為唯壹標準。同時也需要考慮當地的風俗習慣和法律法規。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2019年5月1日起,婚姻登記證上已設立“彩禮限額”壹欄,彩禮金額不得超過此限額。具體來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彩禮限額,通常在654.38+萬元以內。因此,在考慮彩禮數額時,夫妻雙方都應遵守這壹限度,否則可能面臨法律風險。需要註意的是,彩禮金額過高不僅可能影響夫妻雙方的感情,還容易引發社會的關註和質疑,甚至被視為違法。所以夫妻雙方在協商彩禮金額的時候,要理性合理的對待這個問題。
如果我二婚不要彩禮,我還需要彩禮嗎?彩禮的多少應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沒有強制要求。如果二婚不要彩禮,可以和配偶商量,決定是否需要彩禮。或者,妳可以把彩禮當成禮物,互相交流感情,不壹定要談好金額。
二婚彩禮的數額沒有固定的標準,應由夫妻雙方本著真誠、公平、合理的原則確定。同時,要遵循當地的風俗習慣和法律法規,盡可能避免法律風險和負面社會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