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於二級建造師是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各省自行組織考試,各地資格標準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年人事考試中心公告為準。合格分60上下浮動,不壹樣。
2.二級建造師標準合格分數線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部制定。滿分為:法律法規120,施工管理100,專業實務120。如果分數達到60%,則視為合格分數線,即法律法規72分,施工管理60分,專業實務72分。因為二建項目是本地註冊的,各有各的。
1,簡介
二級建造師是壹種建築資質,是做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後,取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可聘用註冊建造師執業。二級建造師從2009年開始實行屬地管理、屬地命題制度。
2.發行當局
65438 2002年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發布《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111號),標誌著我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正式建立。《條例》明確規定,我國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