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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多快可以授予?

法律分析:發明專利壹般三年授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需要18個月的初步審查,自申請日起三年內進行實質審查。無理由反駁的,應當授予發明專利權,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進行登記和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六條申請人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等文件。第三十四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後予以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該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視為撤回。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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