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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和收據哪個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發票和收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是公司不開發票,偷稅漏稅。如果能證明事實,當然都是有法律效力的。當然,作為消費者,妳可以索要發票,這是妳的權利。只要不是假發票,就是證據。發票是正規的報銷憑證,收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財務不接受。從會計的角度來看,它不能被記為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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