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需加蓋發票專用章,此發票無需作廢。只要在加蓋公章的發票上加蓋發票專用章,發票就可以繼續有效。
發票扣稅的流程壹般如下:
1.企業開具發票: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需要向客戶開具發票;
2.納稅人識別號認證:客戶收到發票後,需要在稅務局網站上輸入納稅人識別號進行認證;
3.發票信息檢查:稅務局系統將檢查發票上的信息是否與客戶的稅務識別號匹配;
4.稅率計算:根據發票上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5.納稅申報:企業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向稅務局申報應納稅款並繳納稅款;
6.稅務機關審計:稅務機關會對企業的納稅情況進行審計,如有問題會要求企業補稅或進行調整;
7.轉稅:確認企業應繳納的稅款無誤後,稅務局會將稅款轉到企業的銀行賬戶。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發票扣稅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當地的稅收政策來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商品購銷、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