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種類主要是指行政處罰機關對違法行為的具體處罰和制裁手段。
1.沒收違法所得,是指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取得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運用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強制措施,強行剝奪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的所有人。
2.違法所得的追繳和處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辦理。
3.關於沒收違法所得數額計算的規定。
財產刑是指行政主體依法給予違法者剝奪財產權利的處罰形式。這是最廣泛使用的行政處罰。
1,好。
2、沒收財產、沒收非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等。
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的非法財物拍賣款必須全部上繳國庫,任何行政機關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私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沒收非法財物拍賣資金不得與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價直接或者變相掛鉤。
綜上所述,除依法應當返還或者賠償的以外,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返還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沒收的非法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