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官檢察官職業化包含豐富的內容,主要有:加強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嚴格要求紀律作風,培養法官檢察官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嚴格法官、檢察官職業準入、遴選標準和程序,建立健全崗位退出機制;規範權責配置,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運用科技手段提高職業化水平,完善司法績效考核制度,落實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強化法官、檢察官的職業意識,提高職業技能;加強法官和檢察官的工作保障和績效保障。
(2)在培養法官、檢察官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愛崗敬業,盡職盡責。愛崗、敬業、負責是最基本的職業精神。在司法領域,愛崗就是熱愛人民司法事業,把維護社會正義作為最大的工作,把法官、檢察官這個職業作為最神聖最有價值的職業。敬業是對崗位熱愛的升華。盡職就是努力工作,盡職盡責,全心全意投入工作,做好工作中的每壹件事,通過自己的盡職表現出法治精神。
(2)追求真理,被迫尋求公平。對於法官和檢察官來說,追求真相是以事實為依據的。追求公平是對法官和檢察官的底線要求,公平正義是法官和檢察官職業道德的靈魂。
忠實於法律並確保其有效實施。法官和檢察官是憲法法律的執行者和守護者。要始終忠於憲法法律,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尊嚴、統壹和權威。要嚴格遵守法律程序,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確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