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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備考科目順序

法語考試的備考科目順序是客觀題和主觀題。

1,法語考試客觀題

法學考試的客觀題包括上冊和下冊。第壹卷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國際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35題,不定多項選擇題15題。

2.法語考試中的主觀題

法學考試主觀題是壹卷。主觀題考試科目: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主觀題包括案例分析題、法律文書題、論述題。

分數設置:

客觀測試由兩部分組成。每張試卷100題,分值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分,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分,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300分。

法律考試註意事項:

1,準考證打印時間

客觀題準考證打印時間預計9月中旬,主觀題準考證打印時間預計65438+10月中旬。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確有困難的,可在準考證打印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2.證書收集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經審查符合授予資格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頒發證書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3、結果查詢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測試成績預計9月底公布,主觀題成績預計11年底公布,逾期無法查詢。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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