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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考試和司法考試是壹回事嗎?

法律考試和司法考試是壹回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依據法官法、檢察官法、律師法等法律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法語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閱卷,成績由中國人民和司法部公布。考試合格者,由司法部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被評為“最具含金量的十大職業資格證書”,也是法律行業“含金量最高的證書”,更是行業必備的入門證書。

2002年至2017年,國家司法考試時代,簡稱“司考時代”,官方稱為“國家司法考試”,簡稱“司法考試”、“司考”,俗人壹般稱為“司法”。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都需要通過考試。

2018起,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時代,簡稱“法律考試時代”,正式稱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簡稱“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法律考試”。新聘任的法官、新聘任的檢察官、首次申請執業為律師、公證員、法律仲裁員的人員,以及首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審查工作的行政機關公務員,應當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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